搪瓷反應釜釜體修理的質量標準如下:
1、焊縫與母材應圓滑過渡。
2、焊縫局部咬邊深度不得大于0.5mm,咬邊連接長度不大于100mm。
3、焊縫應無裂紋、未焊透、未熔合、夾渣、氣孔等缺陷。
4、焊縫上的溶渣和兩側飛濺物應清除干凈。
5、修補后不得出現十字焊縫,相鄰的兩筒間的縱縫及封頭與相鄰筒節的縱縫應錯開,其間距應大于簡體厚度的三倍,且不小于100mm。
6、焊縫的返修不宜超過兩次。
7、焊條材質應選用正確,焊條;焊劑須烘干,隨用隨取。
8、施焊后的釜體須做液壓強度試驗。進行液壓強度試驗時,應將釜內空氣排凈,待釜體壁溫與液體溫度接近時,緩慢升壓,在試獨壓力下保持10-30分鐘,再降至高工作壓力進行檢查,以無滲漏、無可見的異常變形、試驗過程中無異常響聲為合格。帶外保溫層或不能觀察其外表情況的釜體,在高工作壓力下至少保持2小時,以壓力不下降、無異常響聲為合格。
9、要求進行反應釜氣密性試驗的釜體,應在液壓試驗合格后進行,試驗所用氣體的溫度應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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