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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逐步向社會開放
中新網蘭州6月2日電 (史靜靜)甘肅省政府辦公廳2日下午披露一份關于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的實施意見,提出2015-2016年啟動建設統一開放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網絡管理平臺,逐步解決部門分割、單位獨占、重復建設、閑置浪費等現象,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推動非涉密和無特殊規定限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一律向社會開放。
《意見》首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各類科研設施與儀器、統一規范、功能完善的專業化、網絡化管理服務體系,建立更加健全的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制度、標準和機制,基本解決分散、重復、封閉、低效的問題。利用財政資金建設或購置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入網率、利用率、共享率分別達到90%、85%、45%以上。
這份意見明確了適用范圍。科研設施與儀器包括大型科學裝置、科學儀器中心、科學儀器服務單元和單臺套原值在30萬元及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各類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技術中心、分析測試中心、野外科學觀測臺(站)、大型科學設施中心等研究實驗基地。
科學儀器設備主要劃分為分析儀器、物理性能測試儀器、計量儀器、電子測量儀器、海洋儀器、地球探測儀器、大氣探測儀器、特種檢測儀器、激光器、工藝試驗儀器、計算機及其配套設備、天文儀器、醫學科研儀器、核儀器、其它儀器等15類。
通過制定促進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的管理制度和辦法,理順開放運行的管理機制,逐步納入法制化軌道,推動非涉密和無特殊規定限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一律向社會開放"。
甘肅提出,依托現有科研公共服務機構,分步實施省、市州、縣市區科研設施與儀器的開放共享工作。建立統一開放的網絡管理平臺,將所有符合條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納入全省科研公共服務網絡進行管理。
此外,對單臺套原值在30萬元以下的科研儀器,鼓勵管理單位積極申報、擇優加入網絡管理平臺向社會開放共享。利用科研設施與儀器形成的非涉密科學數據、科技文獻、科技報告等科技資源,采取后補助或政府購買方式對外開放共享。
同時,對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效果好、用戶評價高的管理單位和網絡管理平臺的運營單位,按照考核評價結果,以后補助形式進行獎勵。
對不按規定如實上報科研設施與儀器數據、不公開開放與利用信息、開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單位,予以通報,限期整改,并在新購儀器設備、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時予以約束。
甘肅提出,2015—2016年啟動建設統一開放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網絡管理平臺,建立報告制度,制定實施細則;2017—2018年,所有符合條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納入網絡管理平臺進行統一管理;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各類科研設施與儀器、統一規范、功能完善的專業化、網絡化管理服務體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