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鋼絲繩索具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熟知各類鋼絲繩索具及其配件的性能、使用注意事項、報廢標準。
2、在吊裝作業前,應對鋼絲繩索具及其配件進行檢查,確認其性能完好。
選用繩索、卸扣、吊鉤,必須符合安全使用規定。吊裝作業時,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過安全載荷(應當考慮高低溫、腐蝕等特殊工況)。
常用鋼絲繩的選用,應根據吊物重量、鋼絲繩索具額定起重量和小破斷拉力推薦值嚴格選取相應直徑的鋼絲繩,不得憑經驗判斷。
纖維繩吊索、人造纖維吊帶根據吊物重量、掛繩方式對照吊索上的標識噸位選用。大麻、椰子皮纖維繩不得制作吊索,直徑小于16mm細繩不得用作吊索,直徑大于48mm粗繩不宜用作吊索。
3、鋼絲繩索具的選用,應按照工作載荷等相應標準選取。
栓掛鋼絲繩索具前,應正確選擇起重栓掛連接點并確認其牢固性。提升前應確認吊索與栓掛連接點連接的可靠性。
在吊裝作業中,應防止損壞鋼絲繩索具及配件,必要時在棱角處加護角防護。
吊索不得打結,索眼繩端固定連接部位不得做栓掛連接點。
使用兩根以上吊索提升同一物體時,各單根吊索的材質、結構尺寸、索眼端部固定連接、端部配件等性能應相同。
鋼絲繩索具提升吊重時,應力求各分肢受力均勻,肢間夾角一般應不超過90°,大不得超過120°
不得將鋼絲繩索具暴露于腐蝕性介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