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品即是標準物品的簡稱,它是作為一種衡量標準而存在的,如果用在藥物方面,則為含量測定中的標準含量;而對照品系指用于鑒別、檢查、含量測定和校正檢定儀器性能的標準物質。兩者從字面的定義就可以看出是有實質性區別的。
究竟標準品和對照品有哪些區別呢
很多人將兩者的概念進行混淆,以為標準品就是對照品,只是兩者間的同一個物質的不同叫法;其實標準品與對照品是很好區分的,比如用非那西丁當用作熔點校準物質時,用熔點標準品,測定含量時,用對照品;當用微生物法測定頭孢克羅效價時,用頭孢克羅標準品,用HPLC或UV法測定時,則用對照品。
除此外,就算是同一種標準物質的標準品與對照品,它們也會隨CAS號,價格,作用,實驗流程,包括注意事項等的變化不同而發生改變;對照品主要用于生物制品、理化等方面測定的特定物質,由生產單位采用與制品生產工藝相同的方法制備。
對照品應盡可能與制品原液配方一致,穩定性較差的,可加適宜的穩定劑;標準品是指用于抗生素,生物測定或生化藥品中含量或效價測定的標準物質,以效價單位(U)表示,一般按照標準品進行標定。
目前,在我國規定的標準品共有15種,而對照品則有107種(這里所說的數量指的是標準品與對照品的系列,而非是實際產品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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