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溫恒濕試驗箱也稱恒溫恒濕試驗機、恒溫恒濕實驗箱、可程式濕熱交變試驗箱、恒溫機或恒溫恒濕箱,用于檢測材料在各種環境下性能的設備及試驗各種材料耐熱、耐寒、耐干、耐濕性能。適合電子、電器、手機、通訊、儀表、車輛、塑膠制品、金屬、食品、化學、建材、醫療、航天等制品檢測質量之用。符合標準:GB/T5170.5-2008、GB/T10586-2006、GB/T2423.1-2008試驗A、GB/T2423.2-2008試驗B、GB/T2423.3-2006試驗Ca、GB/T2423.4-2008試驗Db
禁測物品編輯
(一)、爆炸物:
1.硝化甘醇(乙二醇二硝酸酯)、銷化甘油(丙三醇三硝酸酯)、硝化纖維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類。
2.三硝基苯、叁硝基甲苯、叁硝基苯酚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
3.過乙酸、甲基乙基甲酮過氧化物、過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機過氧化物。
(二)、可燃物:
1. 自燃物: 金屬:"鋰"、”鉀”、"鈉"、黃磷、硫化磷、虹磷。 賽璐璐類:碳化鈣(電石)、磷化石灰、鎂粉、鋁粉、亞硫酸氫鈉。
2. 氧化物性質類:
(1) 氯酸鉀、氯酸鈉、氯酸銨以及其它的氯酸鹽類。
(2) 過氧酸鉀、過氧酸鈉、過氧酸銨以及其它的過氧酸鹽類。
(3) 過氧化鉀、過氧化鈉、過氧酸鋇以及其它的無機過氧化物。
(4) 硝酸鉀、硝酸鈉以及其它的硝酸鹽類。
(5) 次氯酸鉀以及其它的次氯酸鹽類。
(6) 亞氯酸鈉以及其它的亞氯酸鹽類。
(三)、易燃物:
(1) yi醚、汽油、乙醛、氧化丙烯、二硫化碳及其它燃點不到-30℃的物質。
(2) 普通乙烷、氧化乙烯、丙酮、苯、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點在-30℃以上而小于0℃的物質。
(3) 甲醇、乙醇、二甲笨、酸醋戊酯及其它燃點在0℃以上低于30℃的物質。
(4) 煤油、汽油、松節油、異戊醇、酸醋及其它燃點在30℃以上低于65℃的物質。
(四)、可燃性氣體:氫、乙炔、乙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及其它在溫度為15℃時1大氣壓情況下可能會燃燒的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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