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轎廂平衡系數砝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制定修改的《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TSG T7001—2009,2013年第1次修改)第2號修改單第二.28:
將“8.5 平衡系數試驗C”修改為“8.1平衡系數試驗B(C)”。檢驗方法修改為:
“采用下列方法之一確定平衡系數:
“(1)轎廂分別裝載額定載重量的30%、40%、45%、50%、60%進行上、下全程運行,當轎廂和對重運行到同一水平位置時,記錄電動機的電流值,繪制電流-負荷曲線,以上、下行運行曲線的交點確定平衡系數;
“(2)按照本規則第四條的規定認定的方法。
“注A-6:本條檢驗類別C類適用于定期檢驗。
“注A-7:只有當本條檢驗結果為符合時方可進行8.2~8.13的檢驗”
綜上規定要求,服務部本著合作共盈,服務于民的服務理念提供各項輔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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