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點選取原則如下。
(1) 建站(監測點位)的條件要求
- 在距所采水樣的有效距離(包括高程)內有安全建房的條件,原則上站房至取水點鋪設管路的長度不大于l00m。
- 站房及采水設施能抵御50年一遇的洪水。
- 采水設施常年能采到該斷面有代表性的水樣。
- 具備通電、通訊、通路、通自來水/井水的條件。
- 避開雷電多發區、易滑坡等自然災害頻發的區域。
(2)采樣設施
①采樣頭應在水面下0.5~1.0m,并距水體底部有足夠的距離(枯水期>0.5m)。以保證不受水體底部泥砂的影響。
②采用潛水泵或自吸泵提水,采用自吸泵提水應考慮停電再啟動的自動恢復功能。
③采水管路不因材質和環境條件而影響水溫和其他水質測量參數。
④采水管路應有清洗反吹裝置。防止藻類生成,避兔影響水質。
⑤取水口應有防堵塞措施。
⑥由站房至取水點管路的鋪設應有不小于5°的坡降,防止泥砂沉積,利于停水時管路排水。
⑦采樣設施及管路應有防凍、防汛、防盜措施。
⑧采樣設施應考慮行洪、通航的安全和人員維護的便利和安全。
(3)配水系統
①有流量或壓力傳感器顯示系統取水狀態并能報警。
②配水系統管路設計應簡捷,流路分配合理,便于拆卸清洗,并應備有臨時取樣口和水樣分配接頭。
③站房內應有暢通的排水管路及廢液收集裝置。
④排水口應在取水口下游,距離大于10m。
(4)水質分析儀器
①儀器需在線連續或按程序設定的時間間隔自動運行。
②儀器測量方法符合、區域、國家或行業標準,非標方法的儀器使用前需經管理部門認證。
③對儀器測量質控樣準確度要求相對誤差小于±l0%。
④儀器(氨氮分析儀)有斷電保護及自動上電功能。
⑤有標準輸入輸出接口。
⑥儀器有工作狀態自檢及自控或受控的故障停機功能。
⑦儀器(氨氮分析儀)有狀態信號和故障報警信號輸出
⑧自動清洗及校準功能。
⑨儀器(氨氮分析儀)產生的二次污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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