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氣發生器制成的氮氣,使用的安全防護注意事項
氮氣安全防護注意事項:
1.受限空間氮氣的危險
2.置換受限空間內的氧氣,引起窒息。
3.臨時作業棚形成的封閉區造成氧氣含量減少,引起窒息。
4.液氮的危險
5.皮膚接觸液氮可致凍傷。
6.產生低溫,引起霜凍,使設備裂開,輪胎爆裂。
7.如在常壓下汽化產生的氮氣過量,可使空氣中氧分壓下降,引起缺氧窒息。
8.發生氮氣時急救
9.氮氣中毒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10.液氮皮膚接觸: 若有凍傷,就醫治療。
使用要求:
1.用氮氣進行氣密試驗時,必須對設備、管道按從力等級劃分,相互之間及系統以外的連接閥處加盲板隔離,防止竄氣損傷他人;安全閥處于完好狀態,拆除所有超量程儀表或關閉根部閥,防止因超壓造成儀表、設備、管線的損壞;充壓過程中應有專人監護,以防超溫超壓,選取的試驗莊力為操作莊力的1.1倍。作業中應撤離相關系統內現場其他作業人員,巡檢人員的站位應注意法蘭(蓋)的側面和對面都不能站人。另外對泄漏點的處理應在泄壓后進行,嚴禁帶壓處理。
2.設備氮氣吹掃、置換,置換前應制定作業方案,確定作業流程,明確排放地點,做到明確分工、責任落實。排放口應設置在安全地方或配有專人監視,作業時排放口附近撤離從事其他作業的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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