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稱量儀器
1. 物理天平
2. 分析天平
二. 加熱儀器
1. 電爐和電熱板(500W.800W.1000W.1200W)
2. 高溫電爐(帶溫度控制器)
3. 烘箱
4. 水浴鍋
5. 酒精燈和酒精噴燈
三. 玻璃儀器
1. 燒杯類
1) 燒杯(體積10ml—5000ml)
2) 錐形瓶
3) 具塞錐形瓶和碘量瓶
4) 燒瓶
2.量具類
1) 滴定管:酸式滴定管和堿式滴定管
2) 量筒和量杯(5.10.25.50.250.1000.2000ml)
3) 容量瓶(10.20.25.50.100.250.1000.2000ml)
4) 移液管(2.5.10.15.25.50ml)
2. 試劑瓶類
1) 廣口瓶和小口瓶
2) 滴瓶
3. 試管類
1) 普通試管(10mm×75mm—41mm×225mm)
2) 離心管(5.10.15.25.50ml)
3) 比色管
4. 其他玻璃儀器和陶瓷器皿
1) 表面皿
2) 干燥器
3) 稱量瓶
4) 漏斗
5) 坩堝
四. 部分小型精密儀器
1. 分光光度計
2. 酸度計
3. 離心機
4. 振蕩機
5. 粉碎機
6. 定氮儀
說明:
(1)實驗中所涉及的化學試劑沒有特別要求,均為化學純,水為蒸餾水或相應程度水。
(2)實驗適用范圍無特別說明均為配合飼料和單一飼料。
(3)實驗過程中提到的干燥后冷卻沒有特別說明都在冷卻器中冷卻30min,恒重過程沒有說明均為再烘干30min,再冷卻30min,再稱重,直至達到相應要求。
(4)實驗中涉及滴定終點都是滴到預期顏色變化且30s不褪色為止。
(5)一般單一飼料或配合飼料(固體)樣品制備常用方法為用四分法將原始樣品縮至500g,風干粉碎過40目,再用四分法按實驗用量取。
(6)對實驗結果中提到的重復行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對于相對偏差超過要求的,決不能簡單將實驗結果取平均值,必須重新實驗。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