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封堵是消防工程設計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又是一項容易被忽視的工作。多年來在消防工程設計中,大多把主要精力放在認為技術復雜、工作量大、造價高等方面的工作上;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體自動滅火系統以及消火栓滅火系統等;且不知,火災的形成,往往從那些隱蔽的被人遺忘的隱蔽部位發生,然后迅速蔓延,以致釀成大禍,造成嚴重后果。
在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其電纜井、管道井應每隔2-3層在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應在每層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作防火分隔。
電纜井、管道井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洞、其空隙應采用不燃燒材料填塞密實。
對于電力系統廠區電力傳輸系統和信息傳輸系統中的電纜隧道,電纜孔洞均應進行防火封堵。
防火封堵工程范圍:
1-1 阻火隔墻的設置:在電纜隧道(或電纜溝)內按以下規定設置阻火隔墻。
1-1-1 電纜隧道的進出口處。
1-1-2 電纜隧道長度超過100米時,在每100米間距內設置一道阻火隔墻。
1-1-3 電纜隧道與大型電纜室的交接處。
1-1-4 電纜隧道與電纜溝的交接處。
1-1-5 戶外配電裝置電纜溝相連的通道間。
1-1-6 不同電壓等級配電裝置電纜連通間或配電裝置的中間位置以及通向廠房入口處。
1-2 孔洞的封堵;下列各種孔洞應封堵。
1-2-1 各種開關柜、控制屏、動力箱等電器設備進出線穿過樓板或隔墻的孔洞。
1-2-2 電纜穿過樓板或隔墻的孔洞。
1-2-3 電纜橋架穿過樓板或隔墻的孔洞。
1-2-4 電纜管口封堵、由電纜室、電纜隧道、電纜溝引出的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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