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于所有涉及廢水中氨氮污染物排放的行業。由于各行業排放的廢水中的氨氮濃度差異較大,多伴有其他污染物的出現,如COD、SS、酸堿、重金屬等,其濃度高低、處理難易程度也差異較大,因此很難針對含氨氮廢水給出某一準確的處理工藝。根據不同C/N、有機物的凈化難易程度以及排放標準要求,應采取不同的處理工藝。
(1)對于低濃度氨氮廢水(<50mg/L),可采用化學氧化、超濾一反滲透等物化處理工藝對其進行深度處理;在有條件的地區,可采用人工濕地、穩定塘等生態凈化工藝對其進行深度處理。
(2)對于中濃度氨氮廢水(50~500mg/L)、高有機物濃度的高C/N廢水,宜采用“水解酸化或厭氧+好氧”工藝進行處理;好氧工藝宜采用具有脫氮功能的A/O及變形工藝、SBR及變形工藝、氧化溝工藝等,或采用投加高效微生物菌劑等的生物強化工藝。低有機物濃度的低C/N廢水,宜采用A/O及變形工藝、MBR工藝、自養反硝化工藝。
(3)對于高濃度氨氮廢水(500~1000 mg/L),宜采用蒸氨、鳥糞石沉淀技術進行處理,主要涉及行業有淀粉、味精、制藥、化工、制革和畜禽養殖業。
(4)對于超高濃度氨氮廢水(>1000 mg/L),宜采用蒸餾、蒸氨和膜分離技術進行處理,主要涉及行業有焦化、有色金屬、氮肥、制藥和垃圾滲濾液。
(5)對于氨氮和有機物濃度均較低的廢水,宜采用 A/O-MBR、MBBR、BAF、反硝化濾池等工藝。當含氨氮廢水排入重點流域及封閉或半封閉水體時,應采用強化脫氮除磷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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