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發電廠的重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與粉塵,根據火電廠氮氧化物防治技術政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火電廠氮氧化物排放造成的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火電行業可持續發展與氮氧化物減排及控制技術進步,制定本技術政策。本技術政策適用于燃煤發電與熱電聯產機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燃用其他燃料的發電與熱電聯產機組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可參照本技術政策執行。
防治技術路線:
1、倡導合理使用燃料與污染控制技術相結合、燃燒控制技術與煙氣脫硝技術相結合的綜合防治措施,以減少燃煤電廠氮氧化物的排放。
2、燃煤電廠氮氧化物控制技術的選擇應因地制宜、因煤制宜、因爐制宜,依據技術上成熟、經濟上合理及便于操作來確定。
3、低氮燃燒技術應作為燃煤電廠氮氧化物控制的重點考慮技術。當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后,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達標或不滿足總量控制要求時,應建設煙氣脫硝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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