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
適用于高爐焦炭、鑄造焦炭和其他高溫焦化產品中的全水分測定。
方法:樣品在空氣中加熱至120℃-200℃并保持該溫度至樣品恒重,由樣品的質量損失計算出水分的質量分數。
試樣處理:測試全水分的試樣按照GB/T1997-2008進行采取和制備,并保存在密封的容器中。全部樣品用顎式破碎機破碎到16mm以下,從中縮分得到實驗室樣品。在操作過程中應注意水分不因透氣而損失,或樣品不應有飛塵損失。
明顯潮濕的樣品或預計水分超過15%的樣品,在破碎和縮分之前應預干燥。空氣干燥步驟見GB/T1997-2008 .明顯潮濕樣品的空氣干燥和殘余測定應在同一實驗室進行。
精密度:重復性 0.5% 再現性限 0.7%
儀器:電熱鼓風干燥箱或全自動水分測定儀、 電子天平感量1g、淺盤 由耐腐蝕的材料制成,面積約0.1平方米,深度約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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