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352-2020-3.3 細骨料飽和面干表觀密度試驗(李氏瓶法)
3. 3.1本試驗用于測定細骨料的飽和面干表觀密度。
3. 3.2儀器設備應包括下列幾種:
1天平:分度值不大于0. lg0 ,
2李氏瓶:容量250mLo
3輔助器具:玻璃漏斗、溫度計、濾紙等。
3. 3.3試驗步驟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按照3.2節方法制備適量飽和面干試樣,稱取飽和面干 試樣約50g (Go)兩份,按下述步驟分別進行測試。
2試驗應在溫度為(20±2)°C的環境中進行。向李氏瓶中 注水至0?ImL刻度之間,用濾紙吸干瓶頸內壁附著水,記錄瓶 中水面刻度讀數(吼)。
3將試樣裝入盛水的李氏瓶中,用毛刷將黏附在瓶頸內壁 上的顆粒刷入瓶中,旋轉搖動李氏瓶以排凈氣泡。塞緊瓶蓋,靜 置30min后,記錄瓶中水面刻度讀數(吼),測出瓶內水溫。
4兩次測試時瓶中水的溫度相差不應超過2°CO 試驗結果處理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細骨料的飽和面干表觀密度按照公式(3.3.4)
Gq
X 1000
伊——細骨料飽和面干表觀密度,kg/m3 ;
G°——飽和面干狀態試樣質量,g;
吼——李氏瓶初始水面刻度讀數,mL;
v2——加入飽和面干狀態試樣后水面刻度讀數,
2以兩次測值的平均值作為試驗結果(修約間隔10kg/
n?)。當兩次測值相差大于20kg/m3時,應重做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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