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規范實驗室的消毒滅菌工作,確保實驗器材和廢棄物品的安全處理,避免實驗室污染物對實驗室工作人員、環境和公眾造成危害。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從事微生物實驗活動的實驗室,實驗器材和廢棄物品處理的控制。
3.消毒程序及方法
3.1室內空氣的消毒
使用潔凈室/陽性菌前后用紫外線燈照射對室內空氣消毒,照射時間≥30鐘,并填寫《潔凈室/陽性菌使用記錄表》 。
3.2 表面的消毒
3.2.1地面消毒
實驗室地面可用0.2%~0.5%的消毒劑噴灑,噴灑消毒劑的用量不得100ml/m2。
3.2.2物體表面消毒
實驗室臺面、桌椅、櫥柜、門把手等物品的表面可用消毒劑噴灑、擦拭,并填寫《潔凈室/陽性菌消毒記錄表》。
3.3 實驗器材的消毒處理
3.3.1檢測人員將檢測過程使用的器材和實驗廢液作好標識,及時處理。
3.3.2實驗器材:使用過的玻璃器皿應立即進行高壓滅菌處理。
3.3.3潔凈室/陽性菌室穿著的被污染衣物檢測人員予以121℃ 30分鐘高溫高壓處理后方可洗滌。
3.4 報廢菌株、超過保管期限的陽性樣品的處理
報廢的菌株由生物安全員采用121℃ 30分鐘高溫高壓處理后,填寫《菌種、毒種(株)陽性標本銷毀記錄表》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