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株是通過選擇法或克隆形成法從原代培養物或細胞系中獲得具有特殊性質或標志物的培養物;細胞系是原代細胞培養物經第一次傳代成功后所繁殖的細胞群體。
細胞的生長就會出現停滯,大部分細胞衰老死亡。但是有極少數的細胞能夠度過“危機”而繼續傳下去,這些存活的細胞一般能夠傳到40--50代,這種傳代細胞叫做細胞株;細胞株通過選擇法或克隆形成法從原代培養物或細胞系中獲得具有特殊性質或標志物的培養物稱為細胞株(Cell Strain)。
擴展資料:
細胞株的特殊性質或標志必須在整個培養期間始終存在。對于人類腫瘤細胞,在體外培養半年以上,生長穩定,并連續傳代的即可稱為連續性株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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