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是指大氣層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類活動產生的能夠吸收和散發由地球表面、大氣層和云層所產生的、波長在紅外光譜內的輻射的氣態成分。常見的溫室氣體包括以下幾種:
1.二氧化碳(CO?):是大氣中重要的紅外吸收氣體,由含碳物質燃燒、化石燃料燃燒、工業生產、森林采伐等人類活動大量產生。它是最主要的溫室氣體,對溫室效應的貢獻率較高,在底層大氣中體積混合比約為0.036%。
2.甲烷(CH?):是有機化合物,主要來自反芻動物腸道、沼澤濕地、油氣田逸失等生物和非生物來源。其在大氣中的平均濃度約為1.7ppm,雖濃度低于二氧化碳,但單位體積的甲烷可引發的溫室效應是二氧化碳的30倍左右。
3. 氧化亞氮(N?O):是一種痕量氣體,無色且有甜味。主要來源于土壤和海洋的自然排放,以及農業氮肥使用、工業氮化工原料制造等人為活動。它在大氣中的絕對量低于甲烷及二氧化碳,但其增溫潛勢是二氧化碳的298倍。
4.氫氟碳化物(HFCs):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常用于制冷、空調等領域。其種類較多,不同種類的增溫潛勢差異較大,總體上具有較強的溫室效應,是《京都議定書》規定削減排放的溫室氣體之一。
5.全氟碳化物(PFCs):化學穩定性和熱穩定性,主要來源于鋁工業等一些工業生產過程。它們在大氣中的壽命很長,增溫潛勢也很高,對溫室效應有不可忽視的影響。
6.六氟化硫(SF?):是一種無色無味的氣體,具有絕緣和滅弧性能,常用于電力設備中。其增溫潛勢,雖然在大氣中的濃度很低,但由于其高穩定性和強溫室效應,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
7.三氟化氮(NF?):是一種無色、無味、無毒的氣體,主要用于半導體制造等領域。隨著半導體產業的發展,其排放量逐漸增加,多哈會議通過的《京都議定書》修正案將其規定為溫室氣體。 此外,水蒸氣也是溫室氣體,但由于其濃度變化并非受人類活動直接影響,且不是導致氣候變化的主要驅動因素,通常所說的溫室氣體一般不重點考慮水蒸氣。還有臭氧(O?)、氟利昂或氯氟烴類化合物(CFCs)等也屬于溫室氣體,不過在《京都議定書》等相關國際協議中,重點管控的主要是上述7種溫室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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