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HFIA 061-2022 濃芝兼香型白酒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濃芝兼香型白酒的產品分類、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簽、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產品召回。
本文件適用于濃芝兼香型白酒定義產品的生產、銷售、檢驗。
術語和定義
GB/T 15109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濃芝兼香型白酒
以高粱、大米、糯米、玉米、小麥(麩皮)、豌豆和水為主要原料,采用濃香大曲和芝麻香曲作為糖化發酵劑,經傳統泥窖固態發酵、高溫堆積、蒸餾、陳釀、勾兌而成的,不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復合香氣味的濃芝兼香型白酒。
產品分類
按產品的酒精度分為:
高度酒:41%vol≤酒精度≤68%vol;
低度酒:25%vol≤酒精度<41%vol。
要求
感官要求
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應分別符合表1、表2的規定。
理化指標
高度酒、低度酒的理化指標應分別符合表3、表4的規定。
檢驗方法
酒精度(20℃)/(%vol) GB 5009.225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酸(以乙酸計)/(g/L) GB/T 10345
總酯(以乙酸乙酯計)/(g/L) GB/T 10345
GB/T 10345-2022 白酒分析方法
京都電子KEM 高精度臺式酒精濃度測定儀 ALM-155
京都電子KEM 手持式數顯酒精濃度測定儀 DA-130N
京都電子KEM 電位滴定法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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