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濁度傳感器(通常測量范圍 < 10 NTU,用于飲用水、純凈水等高精度場景)的校準周期需根據使用環境、測量精度要求和水樣污染程度綜合確定,核心原則是:在保證測量誤差不超出允許范圍(通常 ±0.01~±0.1 NTU)的前提下,平衡校準成本與數據可靠性。以下是具體周期建議:
一、常規校準周期(基礎參考)
日常校準(零點核查)
頻率:每日 1 次(或每次測量前)。
操作:用 0.2 μm 濾膜過濾的純水(0 NTU 標準)沖洗測量腔,檢測零點值。若零點偏差超過 ±0.02 NTU(如實際零點應為 0.00 NTU,測量值顯示 0.03 NTU),需立即清潔光路后重新核查,必要時進行零點校準。
原因:低濁環境下,微小污染(如殘留指紋、空氣中的塵埃)會導致零點漂移,而零點是所有測量的基準,偏差會直接疊加到結果中(例如零點偏高 0.02 NTU,會導致 0.1 NTU 的水樣測量值顯示 0.12 NTU)。
單點校準(跨度校準)
頻率:每 1~3 個月 1 次(根據水樣清潔度調整)。
清潔水樣(如純凈水、超純水):每 3 個月 1 次;
含微量有機物 / 藻類的水樣(如飲用水廠出水):每 1~2 個月 1 次;
操作:使用 1~5 NTU 的福爾馬肼標準液(與實際測量值接近的濃度),校準儀器的跨度值。要求測量值與標準值偏差≤±5%(如 1 NTU 標準液的測量值應在 0.95~1.05 NTU 范圍內)。
原因:光源強度衰減(LED 壽命衰減)、探測器靈敏度變化(如長期使用后光電管老化)會導致跨度漂移,低濁測量中這種漂移對 1 NTU 以下的數值影響尤為顯著。
全量程校準(多點校準)
頻率:每 6~12 個月 1 次(或根據廠家建議)。
操作:使用至少 3 個濃度點的標準液(如 0 NTU、1 NTU、5 NTU),校準儀器的線性響應曲線。適用于對精度要求及高的場景(如電子級超純水,濁度 < 0.1 NTU)。
原因:長期使用后,光路偏移(如透鏡微小松動)、電子元件老化可能導致非線性誤差(低濃度點準確但高濃度點偏差大),全量程校準可修正這一問題。
二、特殊情況:需縮短校準周期的場景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需立即進行校準,不受固定周期限制:
光路系統維護后:如清潔光學窗口、更換光源或透鏡后,必須重新校準(光路微小變化會導致散射信號偏差達 0.05~0.1 NTU)。
測量值異常波動:如同一水樣的測量值連續 3 次波動超過 ±0.03 NTU(排除氣泡、污染等因素后),可能是校準曲線偏移,需重新校準。
水樣性質突變:如從測量純凈水改為測量含微量顆粒物的地表水,需用新水樣對應的標準液校準,避免基質效應(水樣中溶解物對光的吸收差異導致誤差)。
長期停用后:傳感器閑置超過 1 個月,再次啟用前需進行全量程校準(光源可能因存放導致強度不穩定)。
三、校準注意事項(影響周期有效性的關鍵)
標準液質量:使用符合 ISO 7027 標準的福爾馬肼標準液(有效期通常為 3 個月),過期或沉淀的標準液會導致校準失效,間接縮短實際有效校準周期。
環境控制:校準需在恒溫(20±2℃)、無強光直射的環境中進行,溫度波動 1℃可能導致 0.01 NTU 的誤差,影響校準有效期。
記錄與追溯:每次校準需記錄校準點偏差、環境溫度、操作人員等信息,若后續測量值異常,可通過校準記錄追溯是否因校準失效導致。
總結
低濁度傳感器的校準周期不是固定值,而是 “動態調整的區間”:
基礎頻率:每日零點核查,1~3 個月單點校準,6~12 個月全量程校準;
核心依據:以 “測量誤差不超出允許范圍” 為準則,污染越嚴重、精度要求越高,校準周期越短。
通過嚴格執行校準周期,可確保低濁度測量在 0.001~10 NTU 范圍內的誤差控制在 ±0.01~±0.1 NTU(具體取決于儀器精度等級),滿足飲用水、制藥用水等場景的嚴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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