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準檢驗儀器每隔六個月應進行一次校準
二、校準檢驗儀器有以下情況發生:
1.改變試劑的種類,或者批號;如果實驗室能說明改變試劑批號并不影響結果的范圍,則可以不進行校準。
2.校準檢驗儀器儀器或者檢驗系統進行過一次大的預防性維護或者更換了重要部件,這些都有可能影響檢驗性能。
3.質控反映出異常的趨勢或偏移,或者超出了實驗室規定的接受限,采取一般糾正措施后,不能識別出和糾正問題時。
4.所有進行過的校準和校準驗證工作都必須記錄并寫成文件。
文章來源:北京綠野創能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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