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前必須檢查儀器狀態是否完好,可以用酒精蒸氣預先檢測一下儀器是否報警與靈敏度。
2、不可使用燃點香煙的丁烷打火機來測試可燃氣傳感器的反應; 如此做法將會損壞傳感器。
3、儀器必須保證在電量充足的條件下使用,充電時必須在安全場所進行,嚴禁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對儀器充電。
4.不可在危險地區更換電池或為電池充電. 如此做法將會損害本儀器的本身安全以及可能導致火災或爆炸。
5.測試儀必須經常保持良好狀態,每次測試完畢后應檢查儀器是否回零,如果不回零時,必須在潔凈空氣中重新調整零點,以確保分析數據準確。
6.分析人員到現場測試時,必須站在上風向,首先測試動火點周圍環境,達到動火條件后,再測試 動火點的具體部位,由于有些廠家生產的測試儀受氣體壓力影響較大,容易造成測試儀誤報警,因此分析測試人員應注意氣流壓力大小及其變化。
7.保護可燃氣傳感器免致暴露于鉛混合物, 硅類和含氯的碳氫化合物.如果可燃氣傳感器曾被置于其中,建議使用一已知濃度的標定氣體測試可燃氣傳感器。
8.測試儀傳感器探頭由于在使用過程中逐漸老化,靈敏度下降,所以該儀器必須每使用一年后送回廠家維護并重新標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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