氫氣瓶使用
- 因生產需要,必須在現場 (室內) 使用氣瓶,其數量不得超過5瓶,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 氫氣管道與燃氣管道、氧氣管道平行敷設時,中間宜有不燃物料管道隔開,或凈距不小于250毫米。分層敷設時,氫氣管道應位于上方。
- 氫氣瓶與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質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和氣瓶的間距不應小于8米。
- 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備的間距不應小于10米。
- 與空調裝置、空氣壓縮機和通風設備等吸風口的間距不應小于20米。
- 與其他可燃性氣體貯存地點的間距不應小于20米。
- 設有固定氣瓶的支架。
- 多層建筑內使用氣瓶,除生產特殊需要外,一般宜布置在頂層靠外墻處。
- 使用氣瓶,禁止敲擊、碰撞;不得靠近熱源;夏季應防止曝曬。
- 必須使用的減壓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 閥門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使用;閥門損壞時,嚴禁在瓶內有壓力的情況下更換閥門。
- 瓶內氣體嚴禁用盡,應保留0.5公斤力/厘米^2以上的余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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